环球最资讯丨争议米其林餐厅“禁儿令”

高端属性的米其林餐厅对于消费者也有一定筛选?近日,米其林餐厅新荣记一门店因限制用餐消费者年龄引发热议,而从消费端目前的反馈来看,赞同与反对的声音均存在。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走访调查了一些米其林餐厅,不少餐厅都有着“收取不同比例的服务费”“只提供位餐”“设置最低消费”等自己的“规矩”。在业内人士看来,不少餐厅的各式“规矩”是为了符合自身定位和提供高品质就餐体验,如何让规定合理合规且达到服务的本质而不是拒之门外是企业所要思考的关键。

12岁红线

继价格之后,米其林餐厅再次将部分消费者挡在了门外。近日,“新荣记拒绝12岁以下儿童就餐”一话题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起因是新荣记新源南路店在点评平台发布提示称,“因餐厅开放式空间设计,欢迎12岁以上的小朋友家庭惠顾”。随后,记者联系到上述餐厅,门店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提示为最近发布,不建议带12岁以下的小朋友在大厅用餐,只能安排包间,但数量不是很多。该项新提示是由于接收了部分消费者的反馈所定,只针对于新荣记新源南路店。


(资料图片)

无独有偶,记者注意到新荣记杭州一餐厅之前也在点评平台发布提示称,餐厅地处西溪湿地景区,园内河流交汇/芦荟丛生,餐厅内亦有深水鱼池。为保证儿童人身安全,故谢绝12周岁及以下儿童来店就餐。那么其他餐厅是否也有相关提示呢?随后,记者拨打了新荣记环球金融中心店、新荣记金融街店、新荣记建国门外大街店,门店工作人员均表示大厅可以接待12岁以下的小朋友用餐。

其实,新荣记的做法在社交平台上也引发了消费者不一的态度。部分消费者表示认同,称新荣记此做法是在保护更多消费者权益,甚至有消费者指出,“人均2000元的餐厅若是有小朋友哇哇大叫则与人均100元的大排档毫无区别”。不过,部分消费者则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认为新荣记是在欺负弱势群体,还有消费者表达出了对可能出现系列蝴蝶效应的担忧,若其他餐厅甚至公共场所纷纷效仿,恐怕会引发许多带孩子消费者的困扰。

不只是“禁儿”

新荣记限制用餐消费者年龄一事并非首例,类似事件多年前便已上演。早在2013年,雕爷牛腩就在社交平台上表示,由于雕爷牛腩没有专门为儿童设计的菜品,封测期时就发现小朋友很不开心,而消费者为了照顾孩子也没办法品尝菜品,还会影响其他消费者,因此不接待12岁以下小童。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并致电了多家米其林餐厅,并未发现设有不接待12岁及以下消费者的情况。但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收取不同比例服务费和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服务费存在的情况同样存在。在收取服务费方面,鼎泰丰一门店前就立着“本店加收10%服务费”的提示牌,据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包间还是大厅,北京所有鼎泰丰门店均收取10%服务费。另外,京兆尹雍和宫店和山河万朵中国素食VEGE WONDER(以下简称“山河万朵”)均在记者致电时主动告知需要分别收取15%和10%的服务费,但也有消费者在点评平台上表示,北京厨房一门店在消费者进门时未提示有服务费,买单时才告知。

不仅如此,部分米其林餐厅还只售卖套餐。据京兆尹雍和宫店工作人员表示,餐厅只提供位餐,大厅提供的套餐分别为1000元、1400元和2000元每位,3岁以下的小朋友可以与成人共享一份套餐,3-7岁的小朋友可以点售价599元的儿童套餐,7岁以上或是10岁左右的提供成人的位餐。包间提供的位餐售价分别是1300元、1600元和2300元每位。山河万朵同样只提供1280元和980元的位餐,3岁以下的小朋友可提供免费儿童套餐,还可为其他年龄段的儿童提供458元的儿童套餐。另外,还有餐厅设有最低消费,例如富春居工作人员表示,包间的人均消费在1000元左右,8人的包厢整体消费金额需要在5000元以上。

关于餐厅限制用餐消费者年龄是否合规一事,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到了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莉。她表示,在公共服务交易中,某些行业服务提供者的营业关涉基本民生,并在特定时空下享有垄断或相对垄断的权利,相对人对合同的缔结存在民生依赖,相关法律对服务提供者设定了强制缔约义务,需要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地接受订立合同的要约。但该高档餐厅服务应不属于消费者对合同的缔结存在民生依赖的行业,且其设定限制是出于安全考虑,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均有权利选择餐饮服务合同的相对方。但如果餐厅提供服务时在民族、性别、宗教等方面有选择性,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品质不是强势

对于餐饮业而言,米其林的标签通常在品质、服务以及菜品等方面有着自身的特色,但其特色也可能引发争议。对餐厅而言,如何平衡自身特色和消费者体验成为了发展关键,米其林等高端餐厅亦是如此。

在财经评论员张雪峰看来,新荣记新源南路店的空间设计和氛围更适合成年人用餐,而不是儿童,餐厅应该也更关注成年人的消费需求和口味偏好,因此餐厅的做法合理。但餐厅应该在宣传和规定方面更加明确和细致,以避免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除全面考虑消费者体验之外,餐厅还需在合规的情况下提供各种服务。李莉指出,关于餐厅经营者只提供套餐不提供单点、设有包间最低消费等,涉嫌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如果在顾客就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且消费者不拒绝的情况下,收取服务费是合法的,但如果就餐前未明确告知而在就餐后强行收取,应属于强制交易,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张雪峰表示,对于餐厅端而言,为保持一定秩序和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餐厅保持设置各式“规矩”的举动较为必要。但相关“规矩”应具备合理、公正、透明的特点,并且与餐厅定位相符。尤其是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米其林餐厅,更应考虑到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和背景,例如家庭、儿童、老年人等。同时,消费者也应该尊重餐厅的合理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和谐。

北京商报记者 张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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